ICS 65.060.80 C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/T10280—2008 代替GB/T10280—1999,GB/T10281—1999 林业机械 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Forestry machineryPortable pneumatic fire extinguisher 2008-12-01发布 2009-06-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/T10280—200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/T10280—1999《便携式风力灭火机技术条件》、GB/T10Z81—1999《便携式风力 灭火机、台架试验方法》。 本标准与GB/T10280—1999、GB/T10281—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: a) 修改了标准名称,纳人了GB/T10281的有关内容;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; c)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; (P 将型号编制方法中的“主参数”由“2.5m处风速22m/s”改为“有效风力灭火距离和出口 风量”; e) 筒长度”和“整备质量”的要求; f) 删除了GB/T10280一1999中“完整风机全压效率”的要求内容; g) 可靠性试验中“连续运转时间由原来的24h变为5h,并增加二次起动的要求; 删除了GB/T10281—1999中的"风机性能试验”的内容; i) 对增加的整机性能要求中的条款给出了相应的试验方法; j) 修改了抽样判定原则; k) 修改了原附录A的部分内容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林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。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中国龙江森林工业(集团)总公司。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:山东华盛农业药械股份有限公司、黑龙江省兴隆林业局、陕西西北林业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、国家林业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吕敬群、孟祥彬、孙聚安、孟庆良、张志义、刘磊、杨雪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 GB/T10280—1988,GB/T10280—1999; —GB/T10281—1988,GB/T10281—1999。 1 GB/T10280—2008 林业机械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风力灭火机的术语和定义、型号编制方法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 志、标签、使用说明书及包装、运输与贮存等内容。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型汽油机为动力的便携式风力灭火机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/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(GB/T191—2008,ISO780:1997,MOD) GB4351.1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:性能和结构要求(GB4351.1—2005,ISO7165:1999 NEQ) GB/T6072.3往复式内燃机性能第3部分:试验测量(GB/T6072.3—2003ISO3046-3:1989, IDT) GB/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/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、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(GB/T9480- 2001,ISO3600:1996,EQV) GB 10282 林业机械便携式风力灭火机使用安全规程 GB/T102837 林业机械便携式风力灭火机手把振动的测定 GB/T 10284 林业机械便携式风力灭火机噪声的测定 GB10395.1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1部分:总则(GB10395.1一2001,ISO4254-1: 1989,EQV) GB/T13264 不合格品率的小批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抽样表 GB/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/T5135.3通用小型汽油机技术条件 JB/T10563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 3. 1 便携式风力灭火机 portablepneumaticfireextinguisher 单人携带并操作,由小型汽油机驱动风机,从喷射筒口喷出的风量和风速能满足扑灭A类火灾中 的低强度森林地表火的灭火机具。 注:A类火灾的定义见GB4351.1。 3.2 低强度火 low-intensityfire 火焰高度小于1.5m、火强度小于3140kJ/m的火。 1 GB/T10280—2008 3. 3 整备质量 machine mass 风力灭火机进入工作状态时的全部质量。 3. 4 灭火临界风速 critical wind speed for fire-fighting 用风力可以灭火的最低风速。 3.5 出口风量 exit wind quantity 喷射筒出口处的风量。 3.6 有效风力灭火距离 efficientdistanceforpneumaticfireextinguisher 所测灭火临界风速点到喷射筒出口的水平直线距离。 4型号编制方法 4.1型号组成: M 改型代号(用大写英文字母A、B表示) 出口风量 有效风力灭火距离 “风”力灭火 灭火机械 林木保护机械类 4.2风力灭火机的主参数用有效风力灭火距离和出口风量表示。有效风力灭火距离(单位为cm)取前 两位有效数字;出口风量(单位为m/s)取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。 4.3示例:6MF-16-41A("16”表示有效风力灭火距离为160cm~169cm;“41”表示出口风量为 0. 41 m² /s)。 5技术要求 5.1汽油机 5.1.1风力灭火机配用的汽油机应符合JB/T5135.3的规定,其实测功率应不小于标定功率。 5.1.2风力灭火机实测转速应不小于标定转速。 5.2风机 5.2.1风机蜗壳内表面应平整光滑,不允许有癌坑、裂纹等缺陷。 5.2.2叶轮配重应整齐、牢固、可靠,配重或去重后不允许有毛刺,用金属棒轻敲轮缘不允许有异声。 5.2.3叶轮应逐个进行静平衡试验,其不平衡量应不大于叶轮许用不平衡量。 5.2. 4 叶轮应进行超转速性能试验,试验后叶轮不应有变形、裂痕损坏和松动。 5.2.5风机其他要求应符合JB/T10563。 5.3整机性能 5.3.1在标定转速下安全有效风力灭火距离应不小于150cm。 5.3.2在标定转速下灭火临界风速点的风速值为22m/s。 5. 3. 3 在标定转速下出口风量应不小于0.40m/s。 从风机轴心到喷射筒出口的距离应不大于1m,其中背负风力灭火机应不大于1.5m。 5.3. 4 5.3.5在标定转速下做翻转试验,均应正常工作。 2 GB/T10280—2008 5.3.6耐久性试验应不少于120h,试验后不应有变形、裂痕和损坏。 5.3.7在环境温度为一10℃~十55℃时应能正常工作。 5.3.8起动时间不应超过30s。 5.3. 9 一次加油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少于25min 5.3.10灭火机整备质量应不大于10kg,其中背负风力灭火机应不大于15kg。 5.4装配质量 5.4.1零部件(包括外购件、外协件)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配。 5.4.2整机装配应正确、完整,运动件应转动灵活,无干涉、阻滞等异常现象。 5.5外观质量 5.5.1塑料零件表面应光滑,无裂痕和缩孔等缺陷。 5.5.2冲压件应完整,无裂纹和毛刺。 5.5.3铸件应无缩孔、疏松和变形等缺陷。 5.5.4焊接件焊缝应平整,无烧穿、裂痕和漏焊等缺陷 5.5.5镀件镀层应均匀,附着牢固,表面平整。 5.6安全 5.6.1在标定转速下各部件联接和密封应牢固可靠,工作中不漏电、漏油 5.6.2除消声器安装在灭火机前面的情形外,安装于其他位置的消声器应具有保护罩,操作者可能接 触到的汽缸保护罩的温度不应对操作者构成危害。 5.6.3标定转速下,按GB/T10284的规定测出的风力灭火机操作者耳旁噪声A计权声压级值应不 大于105dB(A)。 5.6.4标定转速下,按GB/T10283的规定测出的风力灭火机手把处的振动加速度应不大于30m/s²。 5.6.5背带应牢靠,在使用过程中不应有松动及脱落,背带应防火耐高温 5.6.6风机进风口处安装防护网,防护网应符合GB10395.1的规定。 5.7连续运转可靠性 在标定转速下连续运转首次出现故障的时间应大于5h,5h后转速下降不应超过标定转速的5%。 二次起动后应正常工作。 6试验方法 6.1试验条件 燃油、润滑油应符合JB/T5135.3的要求,试验在常温常压下进行。 6.2试验用仪器 试验用仪器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,在试验前应进行检查和校准 a) U形管液柱压力计:管内径6mm~10mm,最小刻度1mm,精度土0.4%; 毕托管:外径不大于8mm; c) 转速表或测速仪:精度土0.5%; d) 扭矩仪或测功机用指针秤:精度土1.5%; e) 测功机:测功机精度土1.0%; 温度计:最小刻度0.5℃,精度土1.0%; g) 气压计:最小刻度10Pa,精度土1.0%; 干湿度计:最小刻度0.5℃,精度土1.0%; i) 风速仪:最小刻度0.2m/s,精度±1.0%; j) 尺:精度±1.0mm/m; k) 台秤:精度士0.1kg。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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